2004年11月10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避嫌应成为官员的常识
杨涛

  《时差七小时》女主角妞妞的父亲、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媒体近日来提出的与其相关的问题作出正面回应,表示感谢各方面监督,已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新京报》11月7日)。
  近来,无论是网络还是平面媒体对于深圳市教育局发文到学校推荐《时差七小时》电影一事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其原因便在于妞妞的父亲李意珍是深圳市委副书记,而李意珍恰恰又是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这就不能不让公众对于李意珍是否利用权力来运作这部电影产生合理怀疑。因而,我们说,在现代民主法治的社会,权力来自民众授予,权力又往往容易被滥用,权力因此要受到监督,掌有权力的官员也需要有很强的自律意识,这一自律意识的表现之一便是要有避嫌意识,就是不要因为自己及家属的行为与自已所掌有的公权力沾边,从而让公众产生怀疑,即使是这种行为并没有滥用权力、本人也问心无愧。这种避嫌,也许是掌有公权力的官员不得不付出的一种应有的代价。
  但我们看到,在这一事件中,李意珍却没有很好地遵守这一规则。他说:“过去,我对中纪委规定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能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认识上有局限性、片面性。以为这主要是指不从事金融、证券业,不从事房地产,不承包工程等敏感问题,所以我一再要求家属、子女不能沾这些领域的边。我忽视了在文化产业方面也要注意这个问题。”这不足为理由,因为,即使中纪委没有作任何规定,官员也要有清醒的避嫌意识,不能让自己的家属、子女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从事谋利之事,让公众产生猜疑。如果家属、子女一定要从事这一行业,可以让他们到自己管辖的地区外,当然,官员也可以选择自己辞职。
  作为事件主角之一的深圳市教育局也没有避嫌意识。他们认为,《时差七小时》推荐观看的程序正常,并且“这部片子的思想内容比较健康向上,有一定艺术特色”,即使妞妞不是深圳市委副书记的女儿,也会认真地推荐她的作品。然而,从程序正义的角度上讲,作为自己直接上司女儿的作品,便首先应该排除在推荐观看的电影之外,因为推荐者与被推荐者之间有着间接的职务制约关系,其推荐行为是否具有公正性就不能不令人怀疑。所以,深圳市教育局如果真正从维护领导形象出发,就不应该推荐这部影片。
  作为事件主角妞妞本人同样缺乏应有的避嫌意识,作为官员的家属,在享受官员的地位给自己带来的荣耀时,也要忍受公众对于官员监督而给自己带来的一定限制和不便。妞妞明知自己的父亲在深圳是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为什么要在父亲的管辖范围和区域内从事电影行业,又为什么要让深圳市教育局推荐自己的影片呢?
  一个合格的官员是一个懂得避嫌的官员,称职的下属和家属也应当具有强烈的避嫌意识。因为,只有官员及其下属、家属增强了避嫌意识,官员才有使用好权力的责任心,权力才不至于被滥用,公众的猜疑才会越来越少,民主与法治建设才能确实得到保障。